毁掉养老钱、救命钱的人要坐牢!最高人民法院
2025-12-02 09:47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本、社会和谐之基。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经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把民生放在第一位”。党的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解决的问题。近年来,诈骗案件频发,涉及医疗养老、理财管理、日常消费等多个民生领域。诈骗手段不断升级,隐蔽性、阴险性高,危害公私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团结稳定。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作用,依法惩治关系民生的诈骗犯罪,积极推动平安中国、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为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反诈骗能力,充分发挥以司法自由裁量权为核心的引领规则和价值,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去年以来的法律,精选发布了6起惩治民生诈骗犯罪常见案例。此次发布的常见案例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聚焦特定群体,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在情况1、2、3中,养老保险基金是该人的养老金a和终身储蓄,残疾人生活补助是国家对残疾人的特殊照顾和照顾。它们带来繁荣、人类福祉和社会正义。案例4、案例5中,不法分子利用特殊群体的健康焦虑,诱骗患者购买昂贵无效的药品,欺骗老年人购买假冒保健品,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健康权。案例6中,马拉松赛事方兴未艾,犯罪分子利用赛事进行作弊,体现了诈骗犯罪的依附性。人民法院始终高度关注针对特定群体的经济诈骗犯罪行为,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二是依法严惩,彰显人民群众的坚定立场法庭。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必须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对于犯罪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诈骗案件,严不能失手。此次发布的六起常见案件虽然诈骗策略表现各异,但均发生在民生主要领域,针对特定群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人民法院决心依法严惩,有效防范诈骗犯罪,遏制诈骗犯罪之势。三是明确规则红线,加强依法管理宣传教育。庭审中发现,部分涉案人员对涉嫌“冒充领取、多次领取养老金、冒充残疾以谋取经济利益”涉嫌诈骗罪。“诈骗补贴等”,因侥幸走上犯罪道路。同时,不少受害人心理素质不强,对不断升级、更新的诈骗手法难以识别,即使受骗也没有及时报案,加大了追回赃物、追回损失的难度。此时公布的常见案件,有利于明确行为规则、划定法律红线,胆敢冒险、试探法律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谨防落入诈骗陷阱,被骗后立即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是“一个国家最伟大的事情”。坚持依法治国,严格落实公正司法,坚决保障民生福祉和社会公平,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案例1:杨某诈骗案——隐瞒参保人死亡事实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邓是一名企业退休人员,于2021年10月去世,失去了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被告人杨某是邓某的女婿。 2021年11月至2024年1月,杨某隐瞒邓死亡事实,拍摄邓看报纸的照片等证明材料,向湖北省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资格,错领养老金共计12万余元。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冒用死者名义,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某具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并愿意退还违法所得。据此,法院于2025年4月26日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不得上诉、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例二:李某峰诈骗案——诈骗建立家庭双重登记,领取双倍养老金。被告人李某峰1976年加入河北省某国企,后调入上海市国企下属单位。国企仍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李某峰还在上海多家公司工作,并于1997年5月将房屋转让给通过引进上海公司的人才来上海注册。 1998年7月,李某峰以出生日期不正确为由,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请变更户籍信息,从而获得新的身份信息。李某峰在上海工作期间,上海公司利用其新就业机会为其单独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李某峰隐瞒了上述事实,导致河北省某国企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0年7月,李某峰向河北省公安厅隐瞒户籍迁往上海、身份信息变更的事实,并补发了原户籍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至此,李某峰获得了河北省和上海市的双重户口。 2012年7月,李某峰其以河北省户籍信息向原单位申请退休,2024年8月至2024年5月领取养老金60万余元。2017年5月,李某峰再次以其在上海户籍信息申请退休,2024年6月至2024年5月领取养老金50万余元。宝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峰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绝领取养老基金。尤其是金额,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峰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犯罪事实。其情节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李某峰将全额返还赃款,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事实、李某峰犯罪性质及情况,根据情节,法院于2024年12月16日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一审判决宣判后,李某峰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例三:李某全诈骗案——冒充残疾人骗取国家补贴。 2011年,被告人李某全通过张某亚(死者)非法申领三级肢体残疾证,并利用该残疾证取得当地残联专职委员身份。 2020年查验伤残证时,为维持卡潘萨南证,李某全向赵某(另案办理)寻求帮助,并缴纳了福利金。他顺利通过了检验程序并获得了四级肢体伤残证明。李某全利用自己的残疾证,骗取国家发放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共计6400元。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病历骗取国家伤残补助金额较大数额,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考虑到整个案件的审理情况,法院于2024年2月26日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全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不得上诉、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例四:胡某等人诈骗案——利用“看病”引诱群众,冒充医生开处方骗取医疗费用。 2022年至2023年,被告人胡某与被告人胡某平、胡某坤、曹某娇等人在北京市某区经营诊所“山某”、“羌口”,并聘请被告人郭某良、唐某秀等人担任“医疗”。郭某良、唐某秀等人对前来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及其周边就诊的患者谎称自己患有癌症,在上述诊所接受治疗后病情已有好转。就这样,像穆曼一样的50多名受害者被骗到上述诊所接受主治医生的检查和治疗。随后,胡某等人冒充医生或医疗助理,利用微信诱骗受害人继续支付昂贵但无效的中药费用。以“复查”、“后续治疗”为名,骗取受害人医疗费共计52万余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伙同被告人胡某平、胡某坤、曹某娇、郭某良、唐某秀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胡某、胡某平、胡某坤出生金额特别大,曹某娇金额较大,郭某良、唐某秀金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并考虑胡某具有相同行为模式的诈骗前科等因素,法院于2024年12月25日以诈骗罪判处胡某等六名被告人十年零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宣判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没有人提出上诉、抗诉。判决获得l平等效应。案件五:倪某荣诈骗案——以免费餐食、礼品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购买高价“保健品”。截至2024年9月底,被告人倪某荣、郭某峰(另案办理)合谋,向老年人高价销售虚假抗癌保健品,牟利。倪某荣负责提供供应和讲师服务,郭某峰负责提供场地和招聘销售人员。 。自2024年11月中旬起,郭某峰通过招募的销售人员方某、向某强、刘某等人(均另案办理),先以免费年夜饭、小礼物为诱饵,使用专车接送被害老人。年轻人被带到上海某区的一处农家乐和一家小镇酒店。李、唐(均另案)先后担任讲师。他们使用了其他方法,例如虚假人物、虚假案例、虚假高价议价,以及企业家加大环境研发具有抗癌和治疗多种慢性病功效的产品,欺骗老年人以高于成本的价格购买“二氢槲皮素”产品。案发时,倪某荣涉嫌销售“二氢槲皮素”产品,涉案金额共计62万余元。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倪某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捏造事实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长辈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倪某荣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成为主犯。倪某荣接案后证实,这与事实有关。据此,法院于2025年6月17日以诈骗罪判处倪某荣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20元,000元。宣判后,法定期限内不得上诉、抗诉。案例六:林辉诈骗案——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林财物以与马拉松名额及资格相关的名额,骗取报名费和押金。通过上述方式,林某向邢某等10余名受害人消灭押金、挂号费共计11万余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骗取多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事实属实,林辉到案后确认了犯罪事实,认罪接受处罚,并积极退休。据此,法院于2024年10月31日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法定期限内不得上诉、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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